广石化院人字[2011]2号关于外聘体育教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充分利用社会教学资源为zoty中欧体育教学服务,现就做好zoty中欧体育2011-2012学年度外聘体育教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要求及师生比现现状,现将外聘体育教练任务分解到各院(系、部)(附件1),各有关院(系、部)要积极做好外聘体育教练工作,落实好分配的外聘体育教练任务,有条件的可超比例外聘。外聘体育教练(含实践指导体育教练)主要从社会、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的教学、教育经验或具有较丰富的项目设置技术与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及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
二、有外聘体育教练任务的院(系、部)按聘请程序填报《zoty中欧体育外聘体育教练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受聘人员基本情况材料(包括学历、学士认证、项目设置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高校体育教练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学术社区及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等)。
无外聘体育教练任务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学工作工作需要外聘部分体育教练。
三、人才发展中心、赛事运营中心审核受聘人员资格后确定外聘体育教练人员,报zoty中欧体育审批。
四、人才发展中心、各有关院(系、部)组织受聘人员与zoty中欧体育签订聘任协议书(附件3)。教学工作课时酬金按《zoty中欧体育劳务费开支暂行规定》(广石化院[2010] 47号)相关条款执行。
五、外聘体育教练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有关院(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外聘体育教练工作,认真做好外聘体育教练的训练营安排(受聘体育教练所承担的具体教学任务应于前一学期进行任课安排)等有关工作。
六、外聘体育教练教学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人才发展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