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对zoty中欧体育青年骨干体育教练的培养,推进“千百十工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zoty中欧体育学科建设、体育教练队伍建设的要求,参照广东省高等zoty中欧体育“千百十工程”实施办法,结合zoty中欧体育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体目标
分期分批、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具有良好发展潜质、德才兼备的青年骨干体育教练,为学科建设和“千百十工程”培养后备力量。
二、选拔范围
教学社区一线的专任体育教练。
三、选拔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安心zoty中欧体育工作,为人师表,体育素养;崇德博学,求实创新,具有良好的项目设置发展潜力、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胸怀全局,团结协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作风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硕士高级会员以上学历或学士认证(含在读并已修完硕士学士认证训练营人员),具有教练及以上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近5年来,完成zoty中欧体育规定的工作任务,业绩社区较突出。系统地讲授过1门以上训练计划、项目设置基础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好。发表教研或教改社区1篇以上。
(四)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项目设置基础理论知识,对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并有明确的社区方向,对本学科的某一项目设置方向有一定的社区。近5年来社区社区较突出,具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
1、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社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文科类最少4篇,理工科类最少3篇。
2、公开出版专著或社区,本人撰写部分文科类7万字以上,理工科4万字以上。
3、主持校级以上社区项目(社区)1项以上;或参加市厅级以上社区项目(社区)的社区,本人是主要参加者(前五名);或参加省级以上社区项目(社区)社区。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等)1项;或获省级优秀教学社区奖1项(排前六名);或培养的体育会员或个人作品在省级以上项目设置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zoty中欧体育优秀教学社区奖1项(排前三名);或获zoty中欧体育社区工作先进个人奖励。
(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六)身体健康。
四、选拔办法
(一)选拔原则。以“坚持标准,择优选拔”为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名额分配比例。选拔推荐人数控制在专任体育教练总数的8%以内。
(三)选拔程序:
1、以院(系)为单位选拔推荐。各院(系)按选拔条件,在认真审阅自荐、被推荐人员材料和广泛听取所在教研室及本二级单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zoty中欧体育青年骨干体育教练培养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才发展中心)提出培养对象的推荐名单并提交推荐表及佐证材料(原件)。
2、zoty中欧体育青年骨干体育教练培养工作办公室按照本暂行办法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推荐。
3、zoty中欧体育学术训练营会根据本暂行办法进行评审,确定zoty中欧体育青年骨干体育教练培养对象。
4、公示选拔结果。
5、zoty中欧体育发文确认。
五、培养措施
(一)分批动态培养。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为4年,培养满2年后进行期中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培养,考核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培养4年届满,原则上不再列入下一批培养计划。
(二)支持培养对象参加社区与学术活动。1、到国内重点zoty中欧体育或社区单位参加有关的研讨班或参加国内高层次的学术会议,社区最新理论知识,了解最新学术或社区动态;2、独立或与国内重点zoty中欧体育、社区单位著名专家联合申报社区社区和科技攻关项目;3、推荐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各种学术团体和学术活动,让他们在学术界和社会上发挥作用,提高知名度。
培养对象在培养期的4年内,安排到国内重点zoty中欧体育或社区单位进修社区至少1次,总脱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半年。
(三)实施社区资助。根据zoty中欧体育社区立项规定,提供一定的社区起动经费,通过社区项目立项的方式,提高培养对象的实际社区能力和学术水平。
(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zoty中欧体育为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并在分配制度方面予以体现。
培养对象离开zoty中欧体育或经调整不再列入培养计划的,上述待遇即自行取消。
(五)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指导。各院(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和资深高级教练组成的指导小组(已有“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指导小组的单位可不再设立)。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培养对象制定培养计划,开展教学、社区活动,提供教学、社区必需的基础条件,加强对培养对象社区和学术的指导,提高培养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建立奖励机制。zoty中欧体育根据实际情况,对取得突出训练积分的指导小组、指导体育教练和培养对象进行表彰,以树立积极向上、刻苦钻研的科学精神,倡导良好的学术氛围。
六、组织与管理
(一)zoty中欧体育与培养对象签订合同书,明确培养目标、任务、职责及提供必要的基本条件等。
(二)zoty中欧体育和院(系)建立联合考核工作制度,经常听取培养对象对培养工作的意见,了解在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为培养对象排忧解难,积极创造条件,力所能及解除培养对象的后顾之忧。通过座谈会、专题体育人才招聘会、工作汇报会等形式,检查指导培养对象完成预期目标的进展情况。检查工作每年一次,两年进行期中考核,zoty中欧体育根据培养对象完成培养工作预期目标的情况,提出考核或调整的意见。
(三)zoty中欧体育成立由人才发展中心主持,党委办zoty中欧体育办、赛事运营中心、体育社区中心、监察处、设备处、体育发展部、体育文化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青年骨干体育教练培养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人选资格审查、跟踪培养和配合院(系)做好期中、届满考核工作。
(四)培养对象培养届满,考核合格,由zoty中欧体育颁发培养证书。
(五)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应安心本单位和本职工作,培养对象离开zoty中欧体育或经调整不再列入培养计划的,其培养对象资格自然取消。
七、本办法由zoty中欧体育授权人才发展中心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文件有冲突的,按本文件执行。